"东山会"章程
本守则对本客户会的所有会员均有在会约束力,在会期间不能损坏成都华信大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本客户会的社会声誉。本守则构成本客户会与每名会员间的一份合约,一旦签署申请表格并且得到本客户会确认,您即成为本客户会会员,同时被视作同意本客户会会员守则约束。
一. 成立目标:
为对成都华信大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物业感兴趣的人士提供更详尽的资料,了解客户对物业的要求,从而提供更佳服务,加强成都华信大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发展商与社会各界的联系。
二. 创办宗旨:
通过与客户的在会沟通,致力于达成下列目标:
① 让会员更仔细的了解如何更好的购买成都华信大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物业;
② 让会员更仔细的了解做成都华信大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③ 让会员可以就意见和有关问题进行愉快投诉和细致反映;
④ 本客户会诚恳顺畅地与客户展开有关房产业务的沟通和交流;
⑤ 本客户会向客户及时提供成都华信大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最新推出的楼盘情况与资料;
⑥ 本客户会更贴近地了解客户对成都华信大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需求和建议;
⑦ 本客户会加强和促进成都华信大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发展商与社会各界的密切联系。
三. 入会手续:
① 入会资格
A会员分为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1、团体会员是经工商部门批准,合法经营的企业。
2、个人会员是年满18周岁,关心华信大足发展,有兴趣参与东山会的广大人士。
B 会员必须是成都华信大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业主或一直关心和支持成都华信大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友人;
C 会籍申请必须本客户会批准。
② 入会手续:
自愿入会的成都华信大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业主和各界友人可以直接到成都华信大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客服部﹑楼盘的物业管理处﹑售楼处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应的申请表。
会员请按入会申请表格要求,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及企业资料,以便本客户会审批入会申请。若提供虚假、不全的资料,将导致本客户会无法接受的申请或入会之后无法享受正常的会员权益。同时请您及时更新个人资料,以确保能正常享受会员权益。会员提供的个人及企业资料予本客户会纯属自愿。若认为资料涉及隐私问题,会员可向本客户会要求查阅及更改资料。
③.会员证:
会籍申请被接纳后将获本客户会发出的一张具有授权资料的会员证;会员在收到会员证后应立即在会员证上签名,会员证上的签名须与申请表上签名相同;
会员证只供您本人使用,不得转让。倘若会员证遗失或被窃,须立即通知本客户会;
您享受本客户会任何优惠或参与任何活动,须于被要求时出示会员证。
④.退会:
如您打算退出会籍,请将您的会员证随同您的退会书面申请,以挂号函件寄回本客户会,或直接向成都华信大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各个楼盘的物业管理处﹑售楼处出具退会的书面申请。
⑤.解除会籍:
本客户会倘若认为您的行为对本客户会有损害,与本客户会的利益相违或违反任何会员守则的条款,本客户会可以解除您的会籍,而本客户会的决定为终局性的;被解除会籍后,您将停止拥有会员的任何权利,而且不再有权享受本客户会提供的各项优惠和服务;被解除会籍后,您在收到解除会籍的信函后须立即向本客户会交还会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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